房产证加名字是有一定作用的,若只有一位持有人的名字,持有人可将其配偶或子女加入;多名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影响其他人物权益下添加新姓名 。
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位持有人的名字,那么持有人可以在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,将自己的配偶或子女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上。 如果已经有多位持有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,则可在不影响其他持有人的权益下添加新的持有人姓名:
- 根据贷款情况及关系办理: 根据是否还有房贷以及与被加名者的关系(如夫妻、子女等),按照不同流程操作,有贷款的需提前还清或征得银行同意;无贷款的只需带好三证及其复印件去交易中心即可,婚姻情况下尤其要提供结婚证明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若为共同所有可直接过户至两人名下,仅一方需要不动产权证的还需补充相应材料。
- 赠与方式: 加父母的名字通常通过赠与方式进行,免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但需缴纳3%-5%契税及其他相关税费并完成抵押变更手续后按无房贷款流操作。
- 夫妻间加名: 无贷款时简单提交证件即办;有贷款先变更为另一方再按规定进行换证无需额外费用且《民法典》规定可约定存在共有财产权属问题由双方共赴登记部门申请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