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被设为“国家宪法日”,以纪念中国现行宪法的实施(1982年),并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这一天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组成部分,各级机关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学习交流及教育活动。“除日”在农历十月廿六被视为吉利时段,尤其适合婚嫁订婚等事宜,也适宜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与推广活动。
国家宪法的纪念意义与设立背景
- 历史铭记:中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正式实施,选择“国家宪法日”作为该日期具有重要意义,具有重大的历史纪念价值,通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、组织法治讲座和举办法制展览等活动,让公众更深入理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及其核心地位。
- 立法进程见证:“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”,这一时间节点为中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提供了重要依据 。
月4日的节日及宣传活动安排
- 法定情况:每月4日被纳入我国法定假日范畴,以农历十月廿六为干支纪年之一,“除日”(即适宜动土等事项)被视为吉利时段,尤其在婚嫁订婚时显得特别有利的时辰,这一天也适合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和宣传教育活动。
- 相关节日介绍:
- 国家宪法日:结合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”,旨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在这一天,各级机关会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
- 全国法制宣传日:确立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为了推动宪法深入人心,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该节前专门进行公告备案,使得国家宪法日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平台。